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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资审判 法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03-26 08:23:55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关乎每一个人,但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肆意妄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月25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采用线上庭审,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

2020年9月,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租用襄城县姜庄某仓库,套用某公司名义用电,擅自建一高温焚烧还原铅生产线,欲利用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高温炉焚烧还原铅生产。2020年10月、11月,被告人朱某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先后招募多人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利用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经高温炉焚烧进行还原铅生产,将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直接排放,将生产的废渣、烟灰等随意堆放。经检测,危险废物重9.1吨。经对提取的现场固体废物及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中现场固体废物及土壤含铅量严重超出法定标准。

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庭审中,被告人朱某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悔罪态度良好,希望以自己的错误为戒,警醒人们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并希望法庭从宽处理。案件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致力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和宣传警示作用,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环境资源,为襄城的绿水青山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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