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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三轮车无保险?别担心,法院调解维权益!

发布时间:2022-03-03 08:50:52


2022年3月2日上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经法官多次耐心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成功调解一起无保险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白某当场履行70000元赔偿款。

2021年10月30日,白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朱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白某、朱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白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事故责任。

2022年2月25日,原告朱某到襄城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和鉴定申请书,申请做伤残鉴定和二次手术费的鉴定。朱某因该次交通事故造成了左足开放性跟骨骨折、手术后皮肤坏死。鉴于双方当事人无保险,被告白某是一位83岁高龄的老人。为了是双方的矛盾不再进一步恶化,也为了案件能够尽快进行,道交一体化调解员通过查阅卷宗、电话联系、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案件详细信息并准确的找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论焦点和问题。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道交一体化调解员秉承“不忘初心、调解为民”的理念,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对他们的意见给予重视,对有理正当合法的,予以认同,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于法于理认真加以分析解答。分别做思想工作,从法、情、理上启发疏导,让原告家属感觉到调解员是从原告利益出发的,消除对调解的抗拒心理。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据此计算出合法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通过耐心劝解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在依法的前提下做到法理情相结合。

通过前期的大量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白某同意于2022年3月4日前赔偿原告朱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2022年3月1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白某的家属打电话到一体化处理中心,约定第二天去签调解协议。

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原告白某按照约定来到襄城县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签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70000元的赔偿款。为了是当事人少跑路并当场送达了调解文书。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该案圆满调解成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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