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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容缺及跨层级、跨区域协作 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10 09:25:57


网上立案容缺受理及跨层级、跨区域协作

工作规范

为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容缺受理及跨区域、跨层级办理立案事务,切实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高级法院《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容缺受理网上立案

第一条  容缺受理机制

对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及系列案,允许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只上传起诉状(申请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诉请的主要依据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对与案件事实争议等有关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在本次网上立案时扫描上传。

第二条 可容缺的材料类型

针对普通民商事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起诉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主合同、与管辖争议有关的材料及证据清单,其他涉及实体争议的证据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第三条 针对执行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交申请书、主体材料和申请执行依据的首页和主文,其他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页面、不必要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第四 容缺材料的补交

对通过网上立案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将完整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诉讼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上传,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第二章  跨层级、跨区域网上协立案

第五  跨层级、跨区域立案是指人民群众到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跨区域、跨层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起诉、上诉、申诉再审和申请执行案件立案、交费等事务。

第六条  跨层级、跨区域立案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

第七条  当事人或代理人办理跨层级、跨区域立案事务,应当提交一下材料:

(一)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代理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提供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证明材料。

第八条 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的范围

凡依法属于河南省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首次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近选择向上述任一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各法院应协助申请人在网上立案系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第九条  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的处理方式

收到跨区协作立案的起诉(申请)材料后,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在起诉(申请)书上注明受诉法院。

对符合当场立案条件且应由本规定第五条所涉法院管辖的,应协助申请人向受诉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代为接收、转送起诉(申请)材料服务。

对缺少跨区协作立案材料的,一次性全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在补齐相关材料后,适用本规定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跨区协作立案的起诉(申请),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可当场指引申请人先向受诉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等受诉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审核后,请申请人根据受诉法院意见处理。

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由立案部门,接受材料并填写地址确认书等材料。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负责向受诉法院立案部门联系邮寄材料。

 

 

2021310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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