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传达省、市、县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国建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襄城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素娟宣读了《襄城县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对省委楼阳生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许昌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及襄城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刘朝娟院长要求必须做到“五个聚焦”:一要聚焦目标任务。主要指“六个明显增强”,即政治忠诚、维护核心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勇于实战、善作善成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只争朝夕、高效落实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二要聚焦“关键少数”。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人民群众之所以信赖和拥护中国共产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习总书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历史和现实启示我们,抓能力作风建设,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把改进能力作风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三要聚焦问题导向。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问题被掩盖下来了,发现不了,也就解决不了,以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历史和现实启示我们,只有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每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在纷繁的工作中找到主要矛盾,才能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在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司法创新、能力提升、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护短、不逃避,以结果论英雄,凭实绩来说话,用攻坚来检验。要进一步锤炼作风,着力在争做“三类人”上下功夫。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做一个有执行力的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四要聚焦司法为民。历史和现实启示我们,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党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成功之道和政治优势,什么时候党的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人民群众就支持拥护,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失。习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作为人民法院干警,必须牢记“人民”这一属性,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立足各自工作实际,掌握新时代下党群干群关系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密切联系群众的途径和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突出的司法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要聚焦能力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加强学习的紧迫感,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要提升能力,着力在“三个加强”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基层锻炼,多向群众学习,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襄城县法院全体干警要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争做一流、勇当排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