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父亲
被同村人酒后
驾驶三轮车撞伤
你是选择报警?
还是碍于面子
私下和解?
做出的选择不同
面临的结果不同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医保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隐瞒父亲被撞伤住院的真相,报销医疗费获刑。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3日,李某的父亲因被三轮车撞到,李某赶到现场后,发现是同村村民李某山酒后驾驶三轮车撞伤的,李某山已经拨打120急救电话。李某想着与李某山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报警对李某山不好,先给老父亲看病,随后找李某山赔偿就好了。120救护车来后,李某碍于面子,没有说出父亲被撞的真相,直接给医生说老父亲因为路滑摔倒了,随后坐上救护车把父亲送到了襄城县某医院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医生质疑李某父亲的伤不像是摔伤的,李某害怕露馅了赶紧回答确实是摔伤的。李某山支付医疗费共计23000元,后又赔偿32000元。
出院后,李某在明知其父亲是被撞伤的事实,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仍谎称其父亲是自己摔伤,并填写虚假无第三方理赔证明,由家人找村干部和卫生室盖章签字,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6282.10元。
襄城县医疗保障局对意外伤害病例进行抽查过程中,抽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涉嫌诈骗的行为,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许报警,由此案发。案发后,已将全部款项退还。
法院判决
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量刑情节及司法局出具的被告人符合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后,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而不是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法官提醒,可能有人觉得,这种行为就是贪点小便宜,无伤大雅,也不会被人查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手段已普遍应用于社会各部门。心存侥幸,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