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吕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4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43名被告人大部分来自河南省多个县市地区,且多为刚毕业的大学生。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以来,在“陈总”(另案处理)出资操控下,被告人吕某先后在郑州市东风南路某大厦、郑州市金水路某大厦、郑州市郑东新区某中心租赁场地,陆续招募被告人魏某、孙某等42人,以“郑州传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组成诈骗犯罪集团实施诈骗。被告人吕某作为总经理,负责整个犯罪集团的日常运转,被告人魏某、尹某作为团队长,分别负责各自团队的日常管理,被告人申某作为“老师”,在犯罪集团内向团伙成员传授股票知识,帮助将团伙成员伪装成合法股票配资公司员工,被告人孙某在犯罪集团内帮助吕某对团伙成员进行日常考勤、话费充值等服务。该犯罪集团通过非法获得的电话号码、微信号码等个人信息,以拨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诓骗被害人在“好牛配资”、“美美配资”、“升融配资”等虚假配资平台上投入资金,进行所谓的“配资炒股”(实际上诈骗集团并未为被害人配资,被害人的资金也未进入股市,而是打入诈骗集团掌握的个人账户),炒股亏损的资金被诈骗集团据为己有。
截至案发,共有214名被害人报案,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27433595.59元。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后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的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