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县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县法院全力拥护,将按照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是统一执法思想。认真学习集中治理活动的方案、意见,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活动主旨上来,把活动要求贯穿到执法办案中。对在活动中出现的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支持,多请示、勤汇报。对领导的指示领会到位、执行到位。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利用职权的侵财、侵权违法犯罪活动。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各类贪污、渎职、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审理。密切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政法部门配合,提高审判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加大行政审判力度,在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力的行政执法行为坚决予以撤销,并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发现故意乱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对行政执法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全面审查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对执法程序不当、证据不力的坚决裁定不予执行。对依法应予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行政执法权合法、有力行使,树立行政机关权威。
三是认真查摆整改。围绕七种不良作风、20个方面整治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落实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松懈、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拈轻怕重、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四乱、四难”,循私舞弊、办事不公、暗箱操作,工作推诱扯皮、工作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宗旨观念不强、司法为民意识差等问题,一经查实,按照活动要求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开展司法服务。树立“授之以渔”的服务理念,组织行政审判业务骨干,主动深入行政机关,采取座谈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供司法服务,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适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邀请有关行政机关参加旁听,以案说法。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我院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将优秀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将活动持续抓、经常抓。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加强司法管理,强化监督和检查,坚决制止并杜绝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照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证全院执法办案高效廉洁运行。
总之,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法院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投入这次全县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之中,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