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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把好“五个关”化解信访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9-08 13:15:41


为确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襄城县法院把信访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注重源头防控,使涉诉信访案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把好评估预警关。在办理案件阶段,由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言行举止、思想情绪等因素,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填写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表,随同案件相关材料移交下一环节,进行风险提示。案件承办庭每周对各自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对存有信访苗头性、倾向性等重点案件建立台帐,提前制定稳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

    把好初信初访关。加强立案阶段的法律释明和诉讼风险告知,提升当事人对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的认知度。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领导轮流接访,着力提高信访接待质量,使初信初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得到妥善处理。

    把好矛盾化解关。加强诉讼与诉前调解,明确案件调解考核指标,设立诉前调解征询制度,着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诉前调解组为指导,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社会调解组织为依托,以人民陪审员为主力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紧密结合的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案件的调解率,降低信访案件发生机率,对一些疑难案件,注重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整体联动,共商解决良策,促使案件得到及时化解。

    把好信访责任关。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信访连带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引发信访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措施,取消责任人与所在部门年内评先评优资格。

    把好案件回访关。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问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适时进行回访,每季度邀请执法监督员随机选择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仔细了解当事人具体情况,及时化解当事人不满情绪,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有效化解信访诱因。( 王洪亮 丁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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