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人民法庭前往襄城县双庙乡朱庄村巡回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郝某因家庭人口增长,2020年在村委会分的一块责任田,该责任田原承包人栽种两行树木。分得责任田后,郝某以树木影响麦子生长为由,要求树木所有人田某、田某学将树木伐掉。为是否伐树双方僵持不下,为此郝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田某两人将树伐掉并赔偿损失。
颍桥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乔亚琴考虑到现在正值麦收时期,为了不耽误农时,减轻群众诉累,便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双庙乡朱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
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襄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农忙时节将法庭搬到农民家门口,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诉讼,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