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不是你们负责任帮我调解,我这个事儿哪会这么快就处理好?赔偿这么快就收到,谢谢你们,太感谢了!今天,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送给你们!”“不用谢,不用谢,这是我们的工作,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是6月7日发生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的感人一幕。
案情经过
2021年1月27日13时许分,在襄城县麦岭镇白庙村路段,黄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与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襄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住院治疗四个多月,出院后多次找到车主以及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均未协商一致,刘某便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申请调解。
处理结果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王晓莉便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和当事人沟通,经过多次通话后,双方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便开始给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晓以利弊,双方当事人的对立局面有了缓和余地,法官便着手准备调解工作。由于车主在外地打工,王晓莉便通过调解平台网上视频的方式,让当事人有了“面对面”调解的机会。视频调解中,双方当事人 “初次见面”,一度争执不下,王晓莉及时做“调和”,以足够的耐心和丰富的经验,使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最终握手言和,在王晓莉的主持下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责赔偿申请人刘某52300元赔偿款。
襄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将法院、公安、行业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联合起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大数据共享和快速处理,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解决当事人为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处奔波、费时费力的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