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3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麦岭镇初级中学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近500名师生旁听了这堂生动的环保法治教育课。
简要案情
2020年4月22日,被告人赵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伐掉34棵杨树。经鉴定,被伐的34棵杨树材积为16.8343立方米。
判决结果
经过紧张有序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场说法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樊高峰给全校师生现场说法:“同学们,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同一天空下。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需要无时无刻的保护。要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大家想想看,如果我们不去保护环境,天空不再是蓝色、树木不再成林、大河不再澄碧,会是什么样呢?所以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同学。”
襄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将庭审现场作为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堂,让旁听学生在“看得见、触得着、受得教”的法治教育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以案“说法”,以案“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