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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提升执行工作满意度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8-30 08:32:07


  为加强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提高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河南省襄城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提出四项的工作要求。

    注重执行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要求执行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耐心听取陈述和意见,态度和蔼、举止规范。外出执行办案必须着制服、佩戴小胸徽、出示执行公务证件,严禁单独外出办案。

    注重执行流程,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执行立案时,即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立案条件,向申请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在执行中,及时向申请人告知案件的执行进展,全面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注重规范执行措施,确保杜绝执法工作差错。进一步细化执行过程中搜查、查封、冻结、扣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操作规范,制定相应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规定。杜绝执行干警在廉政上犯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规范执行制度,保证执行工作公正高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机制”,通过一个个警示点实现对执法风险节点的监控与防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对与标准和要求不符的审判活动和行为进行日常纠偏,把问题和瑕疵控制在结果发生之前。(王洪亮  陈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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