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7:25:06
张付田:
本院受理魏长松诉你和第三人赵京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191***** 联系人:侯又可
2021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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