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15:11:0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旭光:

本院受理米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25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杨旭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米帅借款本金97000元。二、驳回原告米帅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被告杨旭光负担2030元,原告米帅负担257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191*****联系人:侯又可

2021年2月5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