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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朋黑恶犯罪集团20人开庭受审

发布时间:2020-09-15 16:10:32


9月1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朝娟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卢某朋为首的20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隐匿会计账簿罪等一案,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小燕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起,襄城县双庙乡原副乡长卢飞(已留置)利用担任前卢村代理村支书的权力,纠集被告人卢朋(卢飞三弟)等人,通过暴力打压原村主任、撤换被告人卢民、安排被告人卢朝、卢堂等人担任村民小组长、违规发展被告人卢(卢飞二弟)入党等手段,为家族势力染指前卢村基层政权打下了基础。2001年年底,卢违规担任前卢村党支部书记,逐步控制前卢村基层政权。为进一步扩大非法影响,卢、卢朋纠集被告人卢东、付红等人,以家族关系为纽带,以前卢村基层政权为平台,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襄城县双庙乡前卢村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卢、卢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0年以来,卢与卢朋强揽工程、合伙种植烟叶、非法占有育苗大棚、密集烤房等村集体资产,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以向团伙成员发放报酬、宴请骨干成员、为骨干成员提供经济帮助等方式,支持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格局,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该组织利用组织势力,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手段大肆敛财,涉及金额累计144.14885万元;该组织利用前卢村基层组织的合法外衣和把持基层政权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村集体育苗大棚、密集烤房及配套设施,涉及金额累计614.99万元;该组织通过辱骂、殴打烟站工作人员等手段,抬高其低价收购烟叶的重量、等级非法获利,涉及金额累计1718.024376万元;该组织利用襄城县鹏禹烟叶专业合作社,通过种植烟叶、承揽双庙乡烟站专业化挑拣工作,拉拢组织成员,涉及金额累计1693.754989万元;该组织利用组织势力,包揽双庙乡工程大肆敛财,涉及金额累计1776.171562万元。

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敲诈勒索、职务侵占、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庭审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连续3天召开庭前会议,确保这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庭审中,审判长刘朝娟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双方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等诉讼程序,充分保障控诉双方各项权益,庭审过程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该案庭审预计将于9月15日结束,择日宣判。

    襄城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示范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更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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