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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限高惩戒有力度 购票受阻忙还款

发布时间:2020-12-30 15:57:01


   


“法官,我会赶紧将剩余欠款一次性还清,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对我们的信用惩戒措施,我无法购买高铁票,过节回不了家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申请还款,这是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的又一起“老赖”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后主动履行的案件。

李某与妻子刘某2018年因金融合同借款纠纷案被法院判决偿还原告银行借款及利息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及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但二人表明当下正外出务工,因经济能力有限,难以一次性还款。故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在偿还2万元后未再履行,承办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法官不得不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两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昨日,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表明其愿意将剩余欠款还给银行,希望法院可以把自己和妻子的信息从失信黑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上撤销。

原来,李某夫妻二人近两年在外务工,就在二人准备乘坐高铁返乡回家过节时,却在购票时被告知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这时李某才想起一年前还有一笔欠款未偿还到位,于是马上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将所有欠款偿还完毕,希望将该案了结。法院收到李某打来的案款后,便解除了两位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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