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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开展“读书一小时”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08 16:53:29


襄城县人民法院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法院领导层知识水平以及个人道德修养和情操,全面提高法院司法能力,经襄城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建立了读书一小时制度。

为落实好这一制度,襄城县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党组成员日读书一小时制度的决定》,对全市法院贯彻读书一小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日读书一小时制度,是指党组成员除坚持党组中心组及党校、上级业务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日常阅读报纸、文件外,还要用学而不厌的毅力,力戒浮躁、减少应酬,挤出时间,保证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读书时间,上班时间因工作紧张不能安排读书的必须安排在业余时间读书。

读书的内容具体要求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应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文学等方面内容,特别要注重阅读法律边缘学科,包括法哲学、法逻辑学、法社会学、法心理学、法史学等。

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党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制定和落实这一读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扎实坚持日读书一小时制度,带动和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做读书思考、提高能力的表率,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

同时,对读书的方法提出了要求:读书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读书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并结合法院和各自的工作实际,撰写和发表文章。坚持把读书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勤于思考,善于践行,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要求每年年终,每个党组成员都要写出个人一年来的读书小结,统一报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包括日读书一小时制度的坚持情况、所读书目、心得体会、发表的文章等内容。党组书记将对每个党组成员的读书情况作出评价,并将读书考核情况纳入班子及个人年度考核。

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全体干警特别是中层领导和法官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全市法院形成良好的读书风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葛梦阳 陈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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