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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11:44:21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周斐:

本院受理原告王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25民初1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周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奋强本金18300元及利息534.19元,合计18834.19元。二、驳回原告王奋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4元,由被告周斐负担314元,由原告王奋强负担6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191*****联系人:侯又可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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