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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09 15:29:17


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党建工作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彭洋 王高产

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是法院内部的改革,更是一场深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基层法院党的建设也将是创新司法改革经验、发现司法改革难点、检验司法改革成效的关键。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由于内设机构改革、舆论环境改变等多方原因,利益格局和党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与党委的要求、与司法改革的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还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和改革需要,因此,内设机构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然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从本质上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法院的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党建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严明组织纪律,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应当是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辩证统一。通过党组织生活和活动,推动引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纪律作风涣散,可以召开支部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树立办案多办案好廉洁为民的先进典型,激励大家你追我赶搞好审判工作。党组织学习既可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确保司法审判的政治效果,也可以学习审判业务,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综上,只有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不能对立和割裂,才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队伍建设,服务审判工作。

二、以党小组为载体优化审判团队党组织建设。随着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团队作为扁平化与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应在优化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结合基层法院审判团队1:1:1的标配,即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将党小组建立在审判团队上,员额法官即党小组长,从而保证党务、政务、队伍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明确党小组组长既是审判团队内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也是党建、思想教育的主要责任人,将党建重心下移,将党员教育作为党小组组长分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制定科学、合理的团队内部考核管理机制,科学考核各团队工作业绩,将党建教育内容如党员教育落实情况、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和党小组发挥作用情况等纳入审判团队考核指标,实现组建审判团队提高审判质效、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初衷。

三、注重培养和激励党务工作者。应当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者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党务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提振其精气神。肯定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业绩,让党员干警从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上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关心解决业绩突出的党务政工干部的职级问题,把优秀人才吸引凝聚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充分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应当畅通法院内部三类人员之间的交流渠道,建立完善党务政工干部与审判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机制,以增强党务政工干部与审判业务干部之间的互动和互信,同时也有助于培养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从而防止和避免三类人员之间产生“鸿沟”。

四、完善组织生活与创新活动形式。要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同时,努力创新党支部的活动,可以是参观考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传统形式,也可以是开展读书活动,还可以是创新研究,不断总结基层创新经验,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完善思路,探索新形势下抓好机关党建的有效途径。在党组织活动形式上,要特别注意增强时代气息,广泛运用新媒体(网站、微博、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创造技术含量高、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触及灵魂深的党建工作方法,让现代元素为新时期的法院党建工作插上高飞的翅膀,不断开创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更加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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