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09:12:4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耿继业:

本院受理安红征诉你和耿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安红征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及利息暂记15040元,攻击55040元。(后续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月息0.8%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191*****  联系人:侯又可


                            2020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