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林项朴:
本院受理河南亿鼎置业有限公司诉林项朴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河南亿鼎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28650.82元及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此款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