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17:11:48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告

张世兵:

本院受理李东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5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