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7-15 11:22:18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南阳市众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中堂与你、焦拥军、潘龙朝、南阳市众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焦拥军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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