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6-17 18:05:08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陈奕霖:
本院受理原告冯前进诉你及赵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赵魏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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