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2-28 15:25:4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余向铎:
本院受理谢亚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25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该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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