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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11:49:0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马军亮、张宏军:

本院受理张言明诉你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10时在本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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