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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08:47:16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燕真:

本院受理王豪博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王豪博的诉讼请求是:一、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彩礼251796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9点在本院家事(女子)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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