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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09:08:1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张鲁山、张亚许:

本院受理吕省召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19年2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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