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0-22 17:18:41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张国录:
本院受理孟丽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25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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