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0-08 15:48:14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张鹏涛:
本院受理温学广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定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八日
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襄城县八七路1200号)
联系人:付子亮
电话:178*****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