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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9-06 11:24:48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付铁旦

本院受理李天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25民初159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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