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6-18 10:53:23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襄城县一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古帅兵、贾双双、襄城县鑫荣针织有限公司、张国宣、李晓杰、杨延召:
本院受理原告襄城县鑫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襄城县鑫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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