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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18:20:0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刘鹏涛:

本院受理尤师民诉你与李会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因李会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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