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18:20:0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刘鹏涛:
本院受理尤师民诉你与李会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因李会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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