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7:48:3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周占伟:
本院受理李战伟诉你与杜兴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