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6-25 16:28:56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李学义:
本院受理原告孙彦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 豫1025民初4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七里店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