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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3-07 11:25:41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冯保柱、王振峰:

本院受理陈井灵诉你们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25民初2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0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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