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2 17:03:57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永发:
本院受理关改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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