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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15:12:41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李浩杰、耿永娜:
本院受理原告葛豪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葛豪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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