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17:06:0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李大应、李鹏:

本院受理郑爱华诉你及张亚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做出(2017)豫1025民初字第271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亚平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洛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