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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7-05-10 16:52:06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彭进举
    本院受理原告豆浩文诉你与襄城县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县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襄城县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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