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7-06-14 10:41:4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李金凤:
本院于2017年6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顿博文申请宣告李金凤失踪一案,申请人顿博文称,李金凤于2008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李金凤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金凤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金凤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金凤情况,向本院报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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