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在襄城县法院开通后,该院结合实际,下发通知,完善措施,规范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制度。
一是加强密钥保管。该院指定一名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业务素质精、组织纪律强的同志保管密钥,要求“专人专用,谁持有,谁负责”,避免丢失、损坏和私自转借。
二是实行层层审批。承办人将需要查询的涉案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大致年龄、住址等信息报庭(室)长审批后层报执行指挥中心登记备案,指挥中心1小时内将结果反馈承办人。
三是严格信息使用。对执行指挥中心查询出的公民身份信息加盖“襄城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查询结果仅作为执行案件线索使用”字样,并要求仅作为法院执行案件使用,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四是严格保密制度。对查询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除办理执行案件外,不得用于其他。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泄密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