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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8 13:35:3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公

王琛璞:

    本院受理原告张克锋诉你与李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被告李想提起上诉,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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