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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2 17:01:53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公

 

郭明峰、杨勇、纪鹏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付松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一审判决后,原告付松山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洛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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