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4 11:22:4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殷世伟:
本院受理原告岳慧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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