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长的文字,密集的数字,当事人常常对复杂的判决文书蒙头转向、不知所以。7月15日,随着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结,首份“瘦身”后的“令状式”判决书“出炉”,这在全许昌市法院尚属首次,而这份“令状式”判决书也拉开了襄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裁判文书简化改革的序幕。
记者了解到,案件中,被告向原告借款80万元双方月底借款月息3分,后因未能付息还款,原告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的条件。答辩期间,主审法官向当事人送达了《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裁判文书。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重点查明了被告欠款金额、利息约定及付息依据,因双方在归还借款时间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付原告借款78.5万元,并自2015年3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据悉,令状式裁判文书是在保证文书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文字,突出关键信息。虽然裁判文书上对部分内容没有详细记载,但这些内容仍体现在庭审记录中。如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有疑问,可向法庭申请查阅庭审笔录或申请查看庭审录音录像。它可以避免传统裁判文书格式固化、繁简不分,致使案件庭审后裁判文书无法及时出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