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5-20 08:26:2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上海启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诉你、杨绍胜、上海闽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襄民初字第21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