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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一起家事案件在张立勇院长考察现场圆满调和

发布时间:2016-05-05 10:45:31



    5月3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张海民家事调解员工作室”在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对襄城县家事审判工作实地考察期间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最终促使一对90后夫妻重归于好,夫妻双双把家还。

    家住范湖乡的安某(女)与菅某(男)均为“90后”,双方2015年2月相识,2015年6月登记结婚,2016年2月生育一女(刚满2个月),据安某所述,婚后因婆媳关系不和,致使娘家人与婆家人经常在村里吵闹,而丈夫菅某却没有主见,不但不想办法劝解公婆,而且还一味听从公婆的教唆;特别是生育女儿后,因公婆嫌弃是个女孩,又使原本紧张的婆媳关系愈演愈烈,另外,丈夫菅某结婚后无所事事,以各种理由一直不出去找工作,家里经济拮据。为此,安某起诉至法院请求:1、与被告菅某离婚。2、婚生女儿由自己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菅某每月支付1000元。3、分割夫妻共同存款40000元。4、诉讼费由被告菅某承担。

    案件分到家事合议庭后,家事法官经阅卷、调查后发现这对“90后”小夫妻之间并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充其量不过是婚姻状况发生了危机,有很大的情感修复空间,据此,家事合议庭将该案委托至“张海民家事调解员工作室”,5月3日下午,家事调解员张海民将双方通知到工作室,凭借多年来丰富的家事调解经验,对原告安某的诉说耐心倾听并分析原因,站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立场,通过释法明理、后果评估,让原告安某明白不能因为一时冲动离婚而给孩子带来无尽的伤害;站在“夫妻之间应相互包容”的角度,通过讲案例、引典故,让原告安某明白“夫妻一场不容易”,应多一点包容和耐心,并鼓励她学会积极、乐观的心态。对被告菅某则当面进行批评教育,让菅某意识到在调和婆媳关系上,自己的角色很关键;另外,建议菅某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早日撑起这个家,让老婆孩子更加幸福!

    下午3点40分,时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考察襄城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期间,张院长来到“张海民家事调解员工作室”后,主动上前问候了原告安某,并认真询问案情,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一番开导,张立勇院长还对家事调解员张海民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被告菅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现场对原告安某真诚道歉,原告安某被打动表示愿意再给彼此一个机会,遂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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