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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4-14 09:45:0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邢河桥:

    本院受理的原告秦新等5人诉你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7月18日下午15时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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