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17:37:2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杜卡子:
本院受理原告李贯民诉你及张广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襄民初字第1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七里店法庭领取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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